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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婚外情调查: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男方不得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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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侦探社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侦探社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苏州市调查公司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苏州侦探社准予离婚。小编的总结到此为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侦探社进行咨询,侦探社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侦探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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